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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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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收购、利用自治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批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利用自治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300MB1761469Q3660164169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转让、利用的,属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经自治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属国家二级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经州、市、地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和相关法规政策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证件办理,环保绿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4工作日,现场查验环节,5个工作日不计入流程时限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特许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中兴街1号职工文化活动中心6楼612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除节假日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8-570118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8-570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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