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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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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编码 11990400010629582Y3000812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数量限制 数量依据文件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评审、公示时间不计办结时限,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313号一楼司法局B105(公法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司法局窗口C20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0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9-818849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0999-8124879 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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