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复审)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复审) | ||||
事项编码 | 11991200MB1A33671J300013101500004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受理条件 |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8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准营准办,其他 |
办理时限说明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填写规范的,承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8个工作日办结,现场考核及整改时间不计入法定(或承诺)时限内。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书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常州街189号政务服务中心23-27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1-3713837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常见问题解答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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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1-3738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