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 | ||||
事项编码 | 1199130001063196523000117002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受理条件 | 材料齐全 | ||||
数量限制 | 一个公司只能限定办理一份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5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02-2350867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发证承诺时间? 答: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 问:房产开发企业为何要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答: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留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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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监督电话:0902-2501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