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不进行审查和登记,不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不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行为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99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12331;96359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2896559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