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擅自进行临床试验的或药品申报者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研制方法、质量标准、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2896331;96359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2896561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