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件类型
无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9-2296719
咨 询
联系电话:0909-227019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