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9-2296719
咨 询 联系电话:0909-227019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