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未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件类型
无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联系电话:0909-7696833
咨 询
联系电话:0909-769682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