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未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联系电话:0909-7696833
咨 询 联系电话:0909-769682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