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团镇:

公证机构设立办证点核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公证机构设立办证点核准
事项编码 11990000010628168W26610120030001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受理条件 1、凡符合《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由设立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组建和提出,逐级报请兵团司法局审核批准; 2、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设立或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 3、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兵团司法局作出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30个工作日(不含材料退回修改时间)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公证机构执业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3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5:00-18:30 (冬季、夏季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1-235837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0991-96359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