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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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000010628360F266070501200002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教育部令第16号)第十条第一款:测试员分省级测试员和国家级测试员。测试员须取得相应的测试员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省级测试员证书者,通过省级测试机构的培训考核后,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省级测试员证书。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 ||
受理条件 | 符合申报省级测试员标准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教育科研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0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兵团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91-2896643,0991-2896295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普通话测试员资格认定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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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1-9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