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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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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000761115304B2000114006001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企业,申请材料齐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5-53号人社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咨询方式 0991-289042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与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有适合业务开展的固定场所和设施需要什么佐证材料?

答:提供固定服务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均可

监督投诉 电话0991-2899202、0991-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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