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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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围垦河道的审核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权限内围垦河道的审核
事项编码 11990000763799818U2661019012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第二款 禁止围垦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禁止围垦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不妨碍行洪、输水后,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受理条件 满足前置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规划建设
办理时限说明 审批周期不超过4个工作日,现场踏勘、专家技术审查以及报告修编时间不在审批时效内。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围垦河道的批复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咨询方式 0991-289654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上报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盖章

答:需要进行盖章

监督投诉 0991-96359、0991-28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