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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雷电灾害事故的鉴定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对雷电灾害事故的鉴定
事项编码 11990000MB1553096X2660754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2、本行政区域内因雷电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事故,需要调查鉴定评估的。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公共安全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雷电灾害鉴定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咨询方式 0991-289660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91-96359;0991-289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