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核 | ||||
事项编码 | 11990000MB1553096X2661020024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第十九条第一款: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办法和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审定或者鉴定所需的试验、检测等费用由申请者承担,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会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部门规章】《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2006) 第七条第一款:申请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由该品种或配套系的培育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 ||
受理条件 | 1.新品种、配套系主要特征一致、特性明显,遗传稳定;2.与其它品种、配套系畜禽遗传资源有明显区别;3具有新品种、配套系暂定名。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知识产权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关于呈报对XX品种、配套系审核意见的请示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8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 ||||
咨询方式 | 0991-2896600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新增问题 答:暂无新增 |
||||
监督投诉 | 0991-96359;0991-2890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