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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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辅助器械配置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辅助器械配置
事项编码 11990000MB1650179P2661024001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军事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第三十一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条件 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优待抚恤
办理时限说明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兵团残疾军人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2楼3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咨询方式 0991-2899298,0991-289911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91-2890823、0991-9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