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含设立企业集团、分公司)备案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企业(不含设立企业集团、分公司)备案 | ||||
事项编码 | 11990100MB1411901D3661031054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2)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第三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备案。第七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应当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市场主体,未办理备案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6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设立变更 |
办理时限说明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填写规范的,承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当日办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街道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32-34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97-6372022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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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监督电话:0997-4616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