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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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200010629048N300081200300002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实施机构 | 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 | ||
受理条件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司法公证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评审、公示时间不计入内,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2层综合大厅司法局61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6-8696208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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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6-2022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