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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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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事项编码 1199030001062932023660109069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
受理条件 车辆和驾驶人必须有合法的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状态为正常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交通出行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为1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货运车辆通行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6号玫瑰园小区斜对面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1楼大厅
办理时间 办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998-6186616(图垦);0998-6143122(喀垦)。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车辆需符合什么标准?

答:根据师市环保部门要求,车辆环保标准必须达到国四及以上,且车辆状态为正常,驾驶员持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监督投诉 邮箱投诉:dssjw12388@126.com;电话投诉:09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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