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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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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自贸区: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团镇: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事项编码 11990300010645312R4002014007012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 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 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 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材料准确齐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7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
办理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无审核结果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二团龙口镇木华黎社区288号110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8-698334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异地居住就医选择什么医院?

答:当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

问:该次工伤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能否再享受工伤医疗费报销?

答:不能。

监督投诉 0998-698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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