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查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权限内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查 | ||||
事项编码 | 11990300776053978F3000119008001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水利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计划部门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河道岸线的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水利局 | ||
受理条件 | 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事先上报水利局审查。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服从河道的防洪、输水的要求和河道整治规划,保持河势稳定。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 ||||
数量限制 | 0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无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关于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办理地点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00(夏季)。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夏季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98-6291037咨询方式: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大厅窗口咨询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8-6187096其他:新疆兵团政务服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