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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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事项编码 11990400010629582Y3000512003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人民调解案件已办结,案件卷宗完整,由调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调委会公章。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情况下,承诺6个工作日可办结。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局C206号窗口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313号司法局B楼104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9-818248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交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和补贴申请

问:补贴如何发放

答:在提交案卷的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银行帐户,通过银行转账发放

监督投诉 0999-8124879 9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