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 | ||
---|---|---|---|
事项编码 | 11990400MB1B78037J3000164092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2.第九十一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受理条件 | 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同时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其他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节假日)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22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99-8189753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本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本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9-8182112,9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