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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事项编码 11990400MB1E34301R3000117027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环保绿化
办理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后4个工作日内办结,现场勘查不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砍伐城市树木回复函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1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999-818287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

答:无

监督投诉 电话咨询:0999-8182022 9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