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市师:


团镇: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事项编码 1199050076680802XJ300071100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民政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民政局
受理条件 1、原收养登记在本收养登记处办理的;2、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
数量限制 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生育收养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撤销收养登记通知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厅 108室 双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夏时间一致)
咨询方式 0909-666222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9-7696650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