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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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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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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火化证明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出具火化证明
事项编码 1199050076680802XJ366071102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民政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三条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民政局
受理条件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十三条(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死亡殡葬
办理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社区
结果名称和样本 出具火化证明
办理地点 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 政务服务中心 1楼北厅 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5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666222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监督投诉 0909-769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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