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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
事项编码 1199050079576914663000123012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条件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投资不到位:(四)医疗机枃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六)医疗机枃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七)消毒、隔高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数量限制 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证件办理,医疗卫生
办理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立即办理完毕(专家评审时限不计入法定办理时限),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0909-7696706 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2号楼西附楼一楼1116卫健委业务办公室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去哪办理,咨询电话多少?

答:联系电话:0903-2566349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一号第十四师卫生健康委员会502办公室

监督投诉 电话:0909-7696707 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2号楼西附楼7楼卫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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