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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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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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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认定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认定
事项编码 11990500MB0193500N400071101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条 将城乡“三无”人员保障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
受理条件 户籍在师市辖区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一级肢体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
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材料之日期6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特困人员审核确认表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3团天安第二社区援疆路5号(83团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09-521009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怎样查询办理进度?

答:咨询申请团场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9-522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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