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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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500MB119957623000117025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受理条件 | (1)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批文的; (2)临时占用绿地的,要有落实补偿和恢复绿地的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特殊情况需修剪、移植、砍伐的说明及其他证明; (4)确需迁移、买卖和转让的理由(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确需迁移、买卖和转让无法避让的特殊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拟迁移方案和技术措施,新的管护接管单位证明材料;拟迁移、买卖和转让的古树资料(树龄在200年以下)。 |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规划建设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占用绿地审批表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8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4:00 16:00-19:30 (冬夏时间一致) |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909-2296061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常见问题 答:此问题暂无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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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联系电话:0909-7696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