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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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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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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3254000117016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八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八团
受理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8团奋进路6号综合楼(88团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3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822388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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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0909-822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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