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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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500MB1847959W4661015026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 ||
受理条件 | 材料齐全,符合办理要求才可以受理。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4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不计入时间内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迎宾路55号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3:3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9-6889910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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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9-6880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