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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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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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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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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7967P400011701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
受理条件
数量限制 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4个承诺办结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90团双乐镇爱民路寰川社区办公楼一层(90团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9-633111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其他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0909-633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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