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团镇: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8480114466010503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第十一条第二款: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
受理条件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适龄儿童、少年。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一团健康路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20:0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19:30(冬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09-768799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办理缓学、休学需要收费吗?

答:不需要。

监督投诉 0909-7633146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