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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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600770369461H3000123029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受理条件 |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2)放射性危害因素的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放射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4)与所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相符的配套设施和必要的监控设备;(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关于保护放射从业人员、受检者、公众健康的其他要求。(6)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格式、内容、评审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所需时限4个工作日。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关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层11号卫健委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94-581485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办理地点在哪 答: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层11号卫健委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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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4-58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