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
事项编码 | 11990600MB1D99091C3000117019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城市管理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城市管理局 | ||
受理条件 | 1、有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2、改动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安全等相关规定;3、有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4、有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批文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政务服务大厅二楼9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0994-580361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问题 答: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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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4-5812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