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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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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证》办理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预防接种证》办理
事项编码 11991000399602213R366202301700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办理人需携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转诊单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生育收养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预防接种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各团场医院预防接种门诊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181团医院:0906-3384037 ;182团医院:0906-3734110;183团医院:0906-3320307;184团医院:0990-6730471;184团第二医院:0990-6728259;185团医院:0906-6882632;186团医院:0906-6491700;187团医院:0906-3833843;188团医院:0906-3329805;189团医院:0906-332030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无

答:无

监督投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卫生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06-337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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