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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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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事项编码 11991000MB119875XX3660854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农业农村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 第七条第三款: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行政法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 第九条第二款: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农业农村局
受理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荣誉证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2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6-390953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6-337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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