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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事项编码 11991000MB119875XX3660854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农业农村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 第七条第三款: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行政法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 第九条第二款: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农业农村局
受理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荣誉证书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2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6-390953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6-3379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