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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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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事项编码 11991023MB1135978G3002014207006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全文。2.《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8号)全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8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公用事业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为18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务服务大厅3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6-318109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需要申请材料吗?

答:不需要,人社部门待资金拨付后会及时主动发放。

监督投诉 0906-318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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