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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事项编码 1199110076684760083000118055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6号)第七条: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提供合法有效资料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职业资格
办理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从业资格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投诉电话0991-668643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668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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