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 ||||
事项编码 | 1199110076684760083000118055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6号)第七条: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
受理条件 |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提供合法有效资料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职业资格 |
办理时限说明 | 1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从业资格证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投诉电话0991-6686435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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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91-6686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