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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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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事项编码 1199110076684760083000119009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受理条件 实施河道围垦的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踏勘、公告、专家技术审查以及报告修编时间。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XXX关于XXX的批复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1-668626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是否可以通过网络办理?

答:本事项全程通过网络办理。

监督投诉 0991-668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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