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
事项编码 | 1199110076684760083000119009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设局 | ||
受理条件 | 实施河道围垦的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4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踏勘、公告、专家技术审查以及报告修编时间。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XXX关于XXX的批复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1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0991-6686269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是否可以通过网络办理? 答:本事项全程通过网络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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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1-6686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