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 | ||||
事项编码 | 1199110077038658783662023014000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卫生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卫生局 | ||
联办机构 | 无 | ||||
受理条件 | 十一师范围内正常生育 | ||||
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35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户籍办理,证件办理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出生医学证明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2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0996-6686485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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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6-6686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