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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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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和奖励在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林业标准化、科学普及等林业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表彰和奖励在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林业标准化、科学普及等林业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事项编码 11991100770386990A366086403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一师国土资源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九条: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一师国土资源局
受理条件 在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林业标准化、科学普及等林业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4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不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表彰文件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网上/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1067号十一师一站式服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5:30-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1-668629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无

答:无

监督投诉 0991-668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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