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
事项编码 | 11991200754586087T3000812001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司法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司法局 | ||
受理条件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
数量限制 | 数量依据文件要求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8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司法公证 |
办理时限说明 | 8个工作日,评审、公示时间不计办结时限,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振华街1777号十二师市民中心司法局综合科(十二师市民中心四楼西侧)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0991-3664979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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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dsessfjf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