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师市
  • 自贸区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 团镇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编码 11991200754586087T3000812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数量限制 数量依据文件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8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8个工作日,评审、公示时间不计办结时限,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振华街1777号十二师市民中心司法局综合科(十二师市民中心四楼西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1-3664979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常见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dsessfjf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