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
---|---|---|---|
事项编码 | 11991200778978982C3000119002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局 | ||
受理条件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时间未超过三年;初步设计报告内的任务、规模、投资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一致。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按照新兵办发[2019]20号文件附件承诺办结时限要求,不含技术审查、实地核查所需时间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兵团第十二师市民中心一楼A15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3:30;14:30-18:30(冬夏时间一致) | ||
咨询方式 | 0991-3781270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初步设计报告审查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在兵团政务服务平台申请该事项时,需要将附件全部上传系统吗? 答:全部按顺序上传。 |
||
监督投诉 | 0991-3781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