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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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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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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团镇: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事项编码 11991200H41408225L300011701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条件 1、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图已审核;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数量限制 一个项目若分期建设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分期建设,办理 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主题 规划建设,证件办理
办理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证照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五一农场市民中心二楼西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1-393101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市政类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怎么办?

答:市政类项目中道路是可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其他水、电等市政项目写项目情况说明即可。

监督投诉 0991-392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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