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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事项编码 11991200MB1A33663P30010330010000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物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二款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规章】《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第三条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物局)
受理条件 业务和活动范围必须符合发展体育事业相关政策、法规、并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关键业务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有与所从事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体育场所和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文化体育,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批文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89号兵团第十二师档案馆2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综合科
办理时间 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1-3712206 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89号兵团第十二师档案馆2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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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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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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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监督投诉 0991-378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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