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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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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编码 1199130001063184213000812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材料真实完整,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材料之日算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情况下,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02-2561003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可以连续参评吗

答:可以

问:申报要求

答:上报的材料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02-256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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