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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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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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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喀什片区三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霍尔果斯片区四师区块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片区十二师区块

团镇: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事项编码 11991300010631914R3000115006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19年8月26日予以修正)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条件 提供资料需合法齐全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规划建设
办理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受理后4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经济发展办公室、师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
结果名称和样本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6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02-2566096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请问多久可以办结

答:6个工作日

问:请问有没有咨询电话?

答:联系电话:0902-2566096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2-256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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