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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镇:

对测绘科学技术进步的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测绘科学技术进步的奖励
事项编码 11991300010631914R300081501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条件 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64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事项主题 规划建设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示不计入承诺时限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对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决定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6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02-2513965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奖励对象是如何确定产生的?

答:经组织评选确定产生的。

问:个人可以申请此项奖励吗?

答:可以。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02-256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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